1、《方案》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 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全省统一的建设项目准入环境标准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17〕36号)文件要求,开化县环境保护局起草了《开化县“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2、改革的目标任务
以“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模式创新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方式,切实解决当前环评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同时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更精准的“管”,促进更大幅度的“放”,为实体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3、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对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外的建设项目,除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较大的新兴产业外,免于履行环评手续。 二是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在网上自行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直接办理备案手续。 三是对已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建设项目只要符合清单管理要求,项目环评的编制等级可以降一级。四是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国家环保部审批的项目和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除外)。五是对环评与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水土保持方案等实施并联审批。不再要求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等作为环评文件附件。六是取消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对照环评及批复文件或承诺备案的要求,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4、本次改革涉及的范围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实施改革的区域为省级特色小镇和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特定区域,因此我县符合要求的改革区域为浙江开化工业园区和开化根缘小镇。
5、操作办法
浙江开化工业园区、开化根缘小镇的管理单位为《方案》实施的主体单位,牵头组织规划及区域规划环评的编制,制定适合区域发展特点的项目准入环境标准,敦促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按照网格划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县环保局统筹组织和协调改革工作,加大改革方案的培训、指导和宣贯,对项目环评进行简化。建设单位对环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的内容及真实性负责,按要求自行开展环保“三同时”工作。环评中介机构制定生态空间、总量管控、环境准入三张规划环评结论清单,对环评结论终身负责。
6、列入建设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内的项目是不允许审批的意思吗?
环评审批负面清单指的是可以进入改革区域,但是不享受《方案》中的改革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