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浙江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完善全省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9-08-29 15:03
来源: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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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国有企业及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办发〔2018〕29号)文件要求,现将《中共浙江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完善全省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学习。
请各相关单位对照指导意见,深刻认识完善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的重要意见,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规范容错纠错机制的适用程序,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关联工作制度,加强容错纠错机制的组织实施,进一步激励国企干部干事热情,为三区三园建设贡献国企力量。
开化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