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4/2017-662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开政办发〔2017〕7号
公开日期:
2017-02-17
发布单位:
县府办
有效性:
废止
关于印发《开化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的通知
时间:2017-02-17 09:13
来源:
开化华华城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请认真遵照执行。该规定(暂行)自2017年3月10日起执行,2017年3月10日前成交的土地其容积率管理按照《开化县房地产项目容积率计算若干规定》(开政发〔2010〕4号)及其土地出让时的相关文件执行,其规划管理按照本规定颁布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