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免通知
开人大常干[2008]3号
关于庆旭祥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08年4月17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庆旭祥同志为开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开化县人大常委会
200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