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公布开化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开化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开政办发〔2022〕31号)等相关规定和各级部署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312条,其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332条,政务微博公开3545条、政务微信公开435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件(信函渠道),已依法对申请人作出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107

行政强制

389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9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信息制作审核有待加强。个别信息中出现用词不规范甚至错别字情况,各环节协作配合仍需进一步强化。(二)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因制作、审核等各环节素导致不够及时,影响了时效性。2023年,我局将认真落实工作举措,做好信息公开:(一)强化学习培训。定期组织人员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与素质;(二)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加强审核把关、强化协同配合,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开化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