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533X/2025-029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6-17 | |
发布单位: | 县卫生健康局 | 有效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居民心血管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需要,就相关检验服务采购进行公开遴选,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一)采购需求:
1.耗材采购:由供应商统一采购采血、留尿所需主要材料,见下表。
序号 | 内容 | 数量(个) |
1 | 5ml 分离胶促凝管 1 支/人 | 1200 |
2 | 2ml EDTA 抗凝管 3 支/人 | 3600 |
3 | 尿杯 1 个/人(分装尿液) | 1200 |
4 | 一次性吸管 3 支/人(分装血清、血浆及尿) | 3600 |
5 | 2ml 检测管 1 支/人;(血清) | 1200 |
6 | 1.5ml EP管 4支/人(血清1,血浆2,尿1) | 4800 |
7 | 10*10 塑料冻存盒 | 50 |
8 | 防水记号笔;每个点2支 | 4 |
9 | 防水实验室条形码标签打印(每人一套,一套10个) | 1200 |
注:供应商负责补足项目耗材损耗。
2.样本检验:检测项目见下表,合计1200人份,在抽血次日反馈给项目点检测结果,并汇总给省项目点。
序号 | 检测项目 | 英文缩写 | 检测方法 |
1 | 糖化血红蛋白 | HbA1c | 高效液相色谱法 |
2 | 空腹血糖 | GLU | 己糖激酶法 |
3 | 甘油三酯 | TG | 氧化酶法 |
4 | 总胆固醇 | TC | 氧化酶法 |
5 |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 HDL-C | 直接法 |
6 |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 LDL-C | 直接法 |
7 | 血肌酐 | Cr | 酶法 |
8 | 血尿酸 | UA | 酶法 |
9 | 血钾 | K | 电极法 |
10 | 尿肌酐 | U-Cr | 酶法 |
11 | 尿微量白蛋白 | U-ALB | 免疫比浊法 |
12 | 血常规 |
3.样本运输:按项目要求分装血清、血浆、尿液,用于检测及定期转运至国家项目办指定地点(-20℃冷链运输),每例调查对象应包括以下样本:
①2份血清(2ml血清检测管+1.5mlEP管各 1支);
②2份血浆(1.5mlEP管 2支);
③1份尿液(1.5mlEP管 1支);
④1支EDTA抗凝管(2ml);
注:抽取30人多分一份血清至1.5mlEP管中作为质控血清。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二、采购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关实验室检测资质(如通过ISO 15189认可、2023年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及省级临检中心室间质评证书等);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实验室检测相关业绩(自2020年起承接过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标本外送检测项目服务业绩);
(三)在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开展工作,2025年10月31日之前结束。
(四)按照项目规定进行标本运输和检测报告,严禁泄露调查者隐私及敏感数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厂家、经销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供应商资格承诺书(见附件1);
(三)公开遴选报价单(见附件2);
(四)检测资质。
四、报价要求及中标规则
(一)低价中标法:最低价者中标。若最低价出现相同报价供应商,则由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同样最低价者中标;
(二)此次报价作为双方合同签订的中标价格,成交后不得因任何外界因素更改中标价;
(三)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价格作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满足3家及3家以上,经开标后发现有供应商报价材料不符合本项目公开遴选材料要求,则该供应商失去报价资格。若剩余合格供应商未满3家,则本项目另行采购。
五、报价截止时间
(一)报价供应商应于2025年6月20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密封送交到开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5办公室;
(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570-6521165
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凤凰南路5号
开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