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74480/2025-027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5-27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有效性:
开化县生态事业发展中心
时间: 2025- 05- 27 10: 41 来源: 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浏览次数:
机构全称: 开化县生态事业发展中心
机构简称: 生态事业发展中心
机构职能:

负责审核各类规划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内容;参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指导、协调生态保护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管理等工作。协助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工作。牵头组织申报国家、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组织编制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承担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发放工作。承担排污权交易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做好绿色企业推选、企业环境责任保险等工作。承担环境统计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年度的环境统计工作培训会议。承担美丽开化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衢州市开化县永吉二路7号行政中心3号楼16层
联系方式: 0570-6013286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夏令时:8:30-12:00,14:30-18:00;冬令时: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