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说明
1.规划名称:开化县205国道改建工程高坑坞加油站地块详细规划图则
2.规划位置:本次规划地块位于开化县金丰片区西侧、G205沿线,规划范围东侧、南侧、北侧至自然山体,西侧至G205连接线,规划范围面积4445平方米(约6.7亩)。
3.批复文号:开政函[2025] 19号
4.批复机关: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5.批复日期:2025年4月30日
6.公布期限:2025年5月22日起至规划期末
规划简介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
(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2011年1月施行);
(6)《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修订试行2021);
(7)《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8)《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
(10)《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1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1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1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5027-2022);
(1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4);
(15)《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16)《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1021-2023);
(17)《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5);
(18)《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2022);
(19)国家、浙江省、衢州市和开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标准等。
二、编制内容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地块位于开化县金丰片区西侧、G205沿线,规划范围东侧、南侧、北侧至自然山体,西侧至G205连接线,规划范围面积4445平方米(约6.7亩)。
2、用地布局
规划范围区内用地由一块090105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组成,规划地块用地面积为4445平方米,总用地面积4445平方米(约6.7亩)。
3、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对于规划红线范围内地块用地分类、用地指标进行了优化调整。本次规划地块容积率≤0.4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2米,绿地率≥20%。地块控制指标详见地块图则。
公示意见及反馈
2025年3月24日至4月22日完成草案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反馈意见。
2025年4月2日,通过部门论证与专家评审。
2025年5月16日,通过开化县第十七届政府规划委员会第三十次专题会议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