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74218/2025-025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5-15
发布单位: 县经信局
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县级商贸流通扶持专项资金(外贸、外资)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5-05-15 17:02 来源: 县经信局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业:

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开政发〔2024〕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项目实施期

1.支持对象: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县依法纳税,建立财务信息报送制度并依法依规通过相关经营资格审批(或备案)的企业。

2.项目实施期: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实施的相关项目。

二、支持项目类型

(一)境内外展览会项目;

(二)出口信用保险项目(政府联保范围外);

(三)出口信保融资;

(四)贸易救济调查案件应诉项目;

(五)产品认证和商标注册项目;

(六)利用外资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个性材料: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共性材料:①申请表境内外展会项目提交《开化县企业产品推介展销专项补助申请表》(附件2),其他项目提交《项目申报表》(附件3)、②申报承诺书(附件4)、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年度财务报表。

(三)所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支付,必须是对公账户,个人汇款收款和现金支付凭证不予认可。

四、项目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各项目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6月15日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每页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二份报送至县经信局对外经济贸易科910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项目不得合并申报,同一个项目已获得其他资金支持,则不再重复支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雨欣,联系电话:0570-6012808。


附件:附件1 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 开化县企业产品推介展销专项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3 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 申报承诺书.doc

          附件5 2024年展会项目事前备案汇总表.pdf

          附件6《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开政发〔2024〕6号).pdf



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