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4/2025-022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4-23
发布单位: 县府办 有效性: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2025版)
时间: 2025- 04- 23 17: 26 来源: 开化县 浏览次数:
机构全称: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2025版)
机构简称: 县府办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衢委办发〔2018〕5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县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受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受县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五)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六)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做好有关接待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

(八)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九)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全县金融业规划、政策、措施,推动金融改革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处理。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发展,指导推进政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二)协助县政府开展全县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承担县政府办公室日常政务和事务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收文、分发、拟办、运转、印制、备案和归档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召开的有关重大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机要和保密工作,管理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印鉴和介绍信,制发由县政府颁发的印章;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的行政后勤、财物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来宾的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档案、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经费和用车管理工作。

(二)综合一科。负责县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题收集、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县长参加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新闻报道审核把关工作;参与组织县政府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

(三)综合二科。负责对常务副县长分管工作范围内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综合协调等工作。

(四)综合三至七科。分别负责副县长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综合协调等工作。

(五)信息科。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和编辑,负责采编并向衢州市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参与有关调查研究工作。

(六)政务督查科。负责做好政府系统重大事项的督查落实;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督查;负责督查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负责县政府年度重要目标任务分解、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县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编制和督查落实工作。

(七)法制科。负责开展县政府办公室法制理论、法制工作研究和法制宣传工作;参与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参与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五条  县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20个,周转编2个。设主任1名、副主任8名;股级职数11名。

第六条   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开化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机构地址: 开化县永吉二路3号
联系方式: 0570-6019919
机构负责人: 程军华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夏令时:8:30-12:00,14:30-18:00;冬令时: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