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74218/2025-020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4-02 | |
发布单位: | 县经信局 | 有效性: |
各乡镇、芹阳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政策意见》(开政办发〔2024〕43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4年度工业发展扶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申报范围为符合开政办发〔2024〕43号文件要求,且尚未兑现过的2024年度申报类项目。
申报对象须为在开化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现有工业企业(43号文中第6、10、11条款不局限于工业企业,非工业企业也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到2025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视同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三、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一)国资厂房租金补助申报材料
申报表(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入园协议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发票和付款流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2000万产值认定依据(第三批年度升规企业以入库申报信息表为准,其他企业以统计系统的产值报表为准)等。
(二)亩均效益提升奖励申报材料
1.新办制造业企业自建厂房的需提供申报表(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备案或核准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自建厂房)、财务报表等。
2.新办制造业企业租用厂房的需提供申报表(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备案或核准书、入园协议及租赁合同(租用厂房)、财务报表等。
(三)技改项目投资补助申报材料
申请表(附件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备案或核准书、县咨询服务领导小组验收报告、固定资产清册、财务报表等。
(四)智能化改造项目投资补助申报材料
申请表(附件4)、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备案或核准书、县咨询服务领导小组验收报告、财务报表等。
(五)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奖补申报材料
申请表(附件5)、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品牌授权证实性材料等。
(六)标准化战略奖补申报材料
申请表(附件6)、标准发布的正式文本或证书、合同等证明材料,评定为“浙江标准”的提供发布公告。
(七)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补助申报材料
申请表(附件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八)科技创新券奖补申报材料
申请表(附件8)、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技术服务合同、费用支出凭证、成果证明等。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提交受理部门相关科室,一份留存属地。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县内企业经属地盖章确认后,向县经信局、县科创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相关科室提出申请。
(二)资料审核。县经信局、县科创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相关科室分别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报告提交县生态工业政策兑现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
(三)扶持资金审核情况公示。经县生态工业政策兑现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将审核情况在“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的,提交县政府审定。
(四)补助拨付。经审核通过的项目,并经县政府批准,由业务主管部门将扶持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五、其他
(一)文件查阅和下载
开化县人民政府(www.kaihua.gov.cn)“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经信局”;
(二)审核兑现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规范的申报、审核和兑现原则。项目申报程序和申报结果对外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同一个扶持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次。
(三)联系方式
序号 | 奖补项目名称 | 受理部门 | 联系方式 |
1 | 国资厂房租金补助 | 经开区 | 0570-6520910 |
2 | 亩均效益提升奖励 | 县经信局 | 0570-6523856 |
3 | 技改项目投资补助 | 县经信局 | 0570-6523856 |
4 | 智能化改造项目投资补助 | 县经信局 | 0570-6523873 |
5 | 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奖补 | 县市场监管局 | 0570-6165159 |
6 | 标准化战略奖补 | 县市场监管局 | 0570-6165199 |
7 | 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补助 | 县科创中心 | 0570-6014365 |
8 | 科技创新券奖补 | 县科创中心 | 0570-6014365 |
附件4-开化县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投资补助申请表.docx
开化县生态工业政策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经信局代章)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