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74480/2025-021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4-15 | |
发布单位: | 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 有效性: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关于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时间:2025-04-15 09:19
来源:
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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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的;(三)排污许可证依法被撤销、吊销的;(四)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现根据上述规定以及排污单位主动申请,依法对浙江华星制笔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序号 | 单位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码 | 注销原因 | 备注 |
1 | 浙江华星制笔有限公司 | 913308247245477146001Q | 应当注销的其它情形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