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6621C/2025-021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4-14
发布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
【失业保险服务】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关于发放开化县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的公示
时间:2025-04-14
16:53
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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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81号)、《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化县创业就业补贴申领实施办法>的通知》(开人社[2019]8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3〕23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精神,技能等级对应补贴标准如下:
证书产业类别 | 证书等级 | 补贴金额(元/人) |
生产制造类 | 高级(三级) | 2000 |
中级(四级) | 1500 | |
初级(五级) | 1000 | |
社会生产类
| 高级(三级) | 1200 |
中级(四级) | 900 | |
初级(五级) | 600 | |
农林牧渔生产类、生活服务类 | 高级(三级) | 800 |
中级(四级) | 600 | |
初级(五级) | 400 |
经初步审核,下列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符合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可直接向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管理科反映。
联系电话:0570-6523687;办公地址:开化县政务服务中心11楼1119室。
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