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62265/2025-015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3-05
发布单位: 县资源规划局 有效性: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开化县工业园区功能区二期2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时间:2025-03-05 09:21 来源: 县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将拟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地块情况

本次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位于经济开发区新安片区北部,2015年6月,开化鑫盛物流有限公司经公开出让取得开化县工业园区功能区二期2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面积485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

二、收回土地使用权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经报请开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面积4856平方米。

三、本公告期限为30日,在公告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实施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0-6526553

附件:收回红线.pdf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