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2265/2025-018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3-27 | |
发布单位: | 县资源规划局 | 有效性: |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开化县长虹乡中心小学扩建工程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时间:2025-03-27 16:51
来源:
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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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将拟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地块情况
本次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位于开化县长虹乡芳村村,2024年11月,开化县长虹乡中心学校经划拨取得开化县长虹乡中心小学扩建工程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面积428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教育设施用地。
二、收回土地使用权
经研究,报请开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收回上述地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面积94平方米。
三、本公告期限为30日,在公告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实施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0-6526553
附件:收回红线.pdf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