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7743941119/2025-018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3-25
发布单位: 中村乡 有效性:
关于公布中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5-03-25 14:44 来源: 中村乡 浏览次数:

各行政村、乡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中村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中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此页无正文)

开化县中村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中村乡人民政府综合督考办               2025年3月25日印发

附件

中村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

完成时间

1

开化县中村村、坑口村和美乡村重点提升村建设项目

中村乡人民政府

中村乡农业农村办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

开展专家论证、公众参与、提交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025年10月








备注:各地各部门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在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的基础上,对是否需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要在公布的目录(建议在具体实施计划栏中载明)中一并予以载明,决策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按规定做好公平竞争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