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62265/2025-018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3-25
发布单位: 县资源规划局 有效性: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原开化县农业农村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时间:2025-03-25 11:15 来源: 县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将拟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地块情况

本次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位于原开化县农业农村局地块,2006年9月,开化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取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面积183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

二、收回土地使用权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经开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面积1838平方米。

三、本公告期限为30日,在公告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实施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0-6526553

附件:原农业农村局收回红线.pdf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