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277D/2025-017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开林〔2025〕14号 | 公开日期: | 2025-03-24 |
发布单位: | 林业局 | 有效性: |
开化县林业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5-03-24 08:50
来源:
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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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现将《开化县林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开化县林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开化县林业局
2025年3月20日
附件:开化县林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开化县集体林权收储实施方案 | 开化县林业局 | 开化县林业局 |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23〕45号)、《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实施方案》(浙委办发〔2024〕50号)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备注:各地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