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780465705J/2025-017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3-19 | |
发布单位: | 县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开化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5-03-19 10:38
来源:
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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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经局党委同意,现将《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开化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
附件
2025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 完成时间 |
1 | 开化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 开化县应急管理局 | 开化县应急管理局 | 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4年版)》 | 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 | 2025年6月30日前 |
备注: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