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663X4/2025-01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3-17
发布单位: 县水利局
开化县水利局关于开化县钱江源公园范围内5座水电站退出社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3-17 17:03 来源: 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依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指导原则,我单位委托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开化县钱江源公园范围内5座水电站退出的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征求公众意见:

评估事项基本情况

1.碧家河二级水电站:位于钱塘江流域马金溪干流池淮溪一级支流上,为2006年4月投产的一座引水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000kW(2台×500kW)。总库容4.5万m³,拦水设施为翻板坝,最大坝高8.00m,堰高5.5m,翻板门高2.5m。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53.8km²,厂坝间河长为3.6km。近五年平均发电量为328.54万kW·h,平均发电收入164万元,电站厂房附近无居民点。退出主要目标对象包括:拦河翻板坝、引水渠道、前池、压力钢管、发电厂房、管理用房、升压站、人员安置及电站资产债权等。

2.碧家河一级水电站:位于钱塘江流域马金溪干流池淮溪一级支流上,为2004年7月投产的一座混合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60kW(2台×630kW)。总库容756万m³,校核洪水位345.06m,坝型为双曲拱坝,坝高55.1m,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22.8km²,厂坝间河长为2.2km。近五年平均发电量为262.47万kW·h,平均发电收入132万元,电站厂房与居民点邻近。碧家河一级水电站的水库和厂区都位于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候选区内的钱江源园区一般控制区。开化县计划实施碧家河一级水电站的退出方案,主要退出目标包括拦河大坝、有压引水隧洞、压力钢管、发电厂房、副厂房、管理用房、升压站、人员安置以及电站资产和债权等。

3.大石龙水电站:位于钱塘江流域池淮溪支流,为1978年投产的一座引水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20kW(2台×160kW)。其拦水设施为堰坝,坝高2.10m,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14.5km²。功能主要为发电、灌溉。近五年平均发电量为74.14万kW·h,平均发电收入37万元。厂坝间自然河长为3.1km,减水段长3.1km。电站附近无居民点。大石龙水电站堰坝、厂区均位于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候选区钱江源园区一般控制区。开化县计划实施大石龙水电站的退出方案,主要退出目标包括拦河堰坝、引水渠道、前池、压力钢管、发电厂房、管理用房、升压站、人员安置及电站资产债权等内容。

4.库坑水电站:位于库坑水电站位于钱塘江流域池淮溪支流,为2006年6月投产的一座混合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400kW(1台×400kW)。总库容26.26万m³,坝型为重力坝,坝高23.50m,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5.1km²,厂坝间河长为2.7km,减水段长2.7km,功能主要为发电,近五年平均发电量为114.91万kW·h,平均发电收入67万元。库坑水电站位于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候选区钱江源园区一般控制区。开化县拟对库坑水电站实施退出计划,退出主要目标对象包括:拦河坝、有压引水隧洞、压力钢管、发电厂房、升压站、人员安置及电站资产债权等。

5.新朋水电站:位于钱塘江流域马金溪干流何田溪一级支流上,为2004年投产的一座混合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400kW(1台×400kW)。正常库容为63.8万m³,坝高30.5m,坝型为重力坝,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7.5km²。水电站主要功能为发电、防洪和灌溉,厂坝间自然河长为4.4km。近五年平均发电量为157.27万kWh,平均发电收入79万元,电站厂房附近无居民点。新朋水电站水库位于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候选区钱江源园区一般控制区。开化县计划实施新朋水电站的退出方案,主要退出目标包括拦河大坝、引水隧洞、压力钢管、发电厂房、管理用房、升压站、人员安置及电站资产债权等。

此次退出方案的实施,旨在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干扰,保护生态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开化县水利局

三、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来信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32-435号

联系人:严玲玲

联系电话:13511409667

邮箱:8084668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其主要是为了征求公众宝贵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实施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二)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三)对本次项目实施的态度;

(四)对项目实施有何意见和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五)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公示说明

(一)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

(二)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5日)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开化县水利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