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74480/2025-016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3-13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有效性: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03-13 14:11 来源: 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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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EOD项目(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开化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2023年池淮镇集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衢开环建〔2025〕3号

2025.3.13

衢开环建【2025】3号池淮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含入河排污口论证)环评审查意见.pdf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1日(7日)。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70-6013153

通讯地址:开化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