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6621C/2025-014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2-28 | |
发布单位: | 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人才发展优先摆到重要位置,根据《中共开化县委 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南孔精英·开聚英才”计划的八条意见>的通知》(县委〔2024〕44号)及操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4年度人才津贴及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主要为本地培养和引进的国家和省级人才、在职在聘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学位研究生、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以及引进的具有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等(具体为开化历年人才政策文件规定的各类对象),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人力社保局审核认定。
2024年9月4日前引进来开的,按原政策执行。2024年9月5日及之后引进来开的,申报对象须为从开化县外全职在我县商事登记、依法纳税、账证健全,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业、农业、服务业民营企业(包括实际落户在经县委人才办认定的异地孵化园内的企业)、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不含局机关事业单位)、学校、村社组织及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在编在岗的体育教练员、我县非参公事业单位和县属国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来开前无在开化县范围内工作(创业)经历或虽曾在开化县工作但已离开开化县5年以上且未享受过人才补助政策。引进来开时间原则上以首次在开缴纳社保(实习见习期间参加工伤保险的除外)或个人所得税时间为准。
2024年9月5日及之后引进的各类人才在各项奖励补贴政策执行时,引进到教师、医生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购房补贴或安家补助、人才津贴在高校毕业生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上浮25%;开化籍大学毕业生回开创业就业,人才津贴补助额度在高校毕业生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上浮25%(不与教师、医生上浮额度叠加享受)。
技师类人才津贴申请、发放的对象为当地企业紧缺职业(工种)岗位工作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当年度新晋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次年开始享受人才津贴。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受聘为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后,申报年度在上述企业工作满一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2.享受技师类人才津贴的对象所从事的职业(工种)需为我县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
二、申报项目
1.人才津贴。2024年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国家和省级人才等,次年起考核合格后发放。引进人才按引进后的实际在开化工作时间(月)应享受的额度申报。
2.购房补贴或安家补助。仅限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的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对象。
3.租房补贴。仅限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技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及以上不同层次的人员。2024年9月5日之后引进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4.一次性奖励。仅限2017年1月1日及以后获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省级及以上人才奖励的对象申报。
5.留才储备金。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教育、卫生系统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企业新引进“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在一线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
6.技师类人才津贴。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资格后在县级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1)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qzsqzzcpt.ysb.qz.gov.cn/front/index)。(2)手机端:“浙里办”或“支付宝”APP,搜索“政企通”,点击“惠企政策”。搜索“开化县引进人才奖励补助”、“开化县租房补助”、“开化县留才储备金”、“开化县技师类人才津贴”等事项,具体参见“申报指南”,点击“我要申报”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各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县委人才办。
3.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在政务服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4.奖励发放。根据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的名单,县财政按实际发生额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到相关单位或个人。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才津贴及奖励须提供以下材料:
1.《开化县引进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提出申请,将申请表、年度考核材料以PDF格式在政企通上传(A-F1类人才还需上传工资、薪金年度所得证明材料);
2.首次在“政企通”上申报的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以PDF格式在政企通上传。
(二)申报购房补贴或安家补助须提供以下材料:
1.《开化县引进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提出申请,以PDF格式在政企通上传;
2.在开购房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表或购房合同(契税缴纳发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信息、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年度考核材料等材料,以PDF格式在政企通上传。
3.首次在“政企通”上申报购房补贴或安家补助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人才的身份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以PDF格式在政企通上传。
(三)申报租房补贴须提供以下材料:
1.《开化县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2)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提出申请,以PDF格式在政企通上传;
2.在开租房合同、租金发票、水电费使用清单、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年度考核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信息等,以PDF格式在政企通上传。
3.首次在“政企通”上申报租房补贴的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以PDF格式在政企通上传。
(四)申报留才储备金须提供以下材料:
1.《开化县留才储备金申请表》(附件3)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提出申请,以PDF格式在政企通上传;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劳动(聘用)合同、引进以来各年度考核材料、2018和2019年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以PDF格式在政企通上传。
(五)申报技师类人才津贴须提供以下材料:
1.《开化县技师类人才津贴申请表》(附件4)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以PDF格式在政企通上传;
2.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以PDF格式在政企通上传;
3.开化县技师类人才津贴申请人员名册(详见附件5),由所在企业统一提供;
4.身份证、劳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
五、申报要求
1.引进人才存在《开化县县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八、九条所列情形的(内容见附件),按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另外,申报年度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享受退休待遇当月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次月起不再享受本办法所涉人才政策。
2.申请人才津贴,应在符合申请条件后的1个年度内提出首次申请,并在其后5个年度内连续分别申请完毕,期间各年度未提交申请的,可在之后的年度内补充申请,最晚不超过引进后第7个年度,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
3.申请租房补贴,应在租房后的1个年度内提出申请,引进满五年后不再享受。各年度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该年度自动放弃。
4.引进人才享受的购房补贴或安家补助,最晚应于服务满五年后的两个年度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
5.相关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违反规定骗取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并全额追缴相关资金,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6.鉴于《中共开化县委 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钱江源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县委〔2020〕19 号)及其操作细则已于2024年9月5日废止,因此2024年9月4日前引进、符合原政策申报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须在本年度完成首次申报,本年度未完成首次申报的,后续不再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人才津贴和奖励的发放是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加大宣传。请各单位仔细研读并按最新申报表格要求填写(本人签名及单位意见表述到位,不可空缺;所在单位、主管单位盖章及考核结果表述到位,不可空缺),否则不予受理。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申报上来,确保不出现多领、少领、冒领、漏领的情况。各项申报材料要真实可信,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申报人的法律责任。
(三)及时报送。各项申报材料必须于2025年4月10日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高层次人才培养津贴、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和安家补助、人才津贴、租房补贴、留才储备金等申报材料报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0-6523629;技师类人才津贴申报材料报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0570-6013079。
附件:
6.开化县2024年技师(高级技师)紧缺职业(工种)目录.doc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