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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2-27
发布单位: 县委政法委 有效性:
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5-02-27 10:52 来源: 政法委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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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 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平安开化、法治开化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政法、信息共享,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涉稳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目标任务、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组织研究全县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领导管理县法学会。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预算包括下属单位开化县法学会秘书处预算。

二、2025年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647.82万元。

(二)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647.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58.52万元,下降82.52%,主要是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与开化县司法局财政预算分开、独立核算,经费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0.41万元(上年结转37.41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647.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58.52万元,下降82.52%,主要是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与开化县司法局财政预算分开、独立核算,相关经费由开化县司法局拨付。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4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7.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1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61.21万元,占71.2%;日常公用支出66.20万元,占10.2%;项目支出120.41万元,占18.6%。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7.8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47.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4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7.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10万元。

(五)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7.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58.52万元,下降82.52%,主要是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与开化县司法局财政预算分开、独立核算,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43万元,占67.4%;公共安全支出117.20万元,占1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9万元,占8.0%;住房保障支出42.10万元,占6.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431.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保障机关日常运行。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4.41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专项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93.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司法救助支出经费。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4.20万元,主要用于反邪教工作经费、平安建设经费、网格员误工补贴及其他费用支出、社会维稳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7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3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6.53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5.57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补贴支出。

(六)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7.41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6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66.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万元,下降24.1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2025年均未安排公务出国。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50%。主要用于接待来客来访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与开化县司法局财政预算分开、独立核算,经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与开化县司法局分开办公,县委政法委无单位自有车辆,外出均为平台派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2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0.75万元,下降64.59%,主要是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与开化县司法局独立核算,需增加国产电脑采购及日常维护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中共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20.4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执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国家司法救助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开化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