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24/2025-013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2-27 | |
发布单位: | 中共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有效性: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中国共产党开化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开化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开化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国家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5年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4952.51万元。
(二)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4952.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96万元,增长0.2%,主要是人员数量有所变化。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52.5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4952.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96万元,增长0.2%,主要是人员数量有所变化。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2.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3.3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074.26万元,占82.3%;日常公用支出612.42万元,占12.3%;项目支出265.83万元,占5.4%。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52.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952.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2.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3.31万元。
(五)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52.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96万元,增长0.2%,主要是人员数量有所变化。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2.63万元,占8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57万元,占10.0%;住房保障支出383.31万元,占7.8%。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806.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65.8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工作、巡察工作等业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24.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2.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为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9.7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干部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22.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60.8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
(六)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86.68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07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612.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2.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4万元,增长0.2%,主要是人员数量有所变化。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65.8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本单位退休干部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