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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5-02-27
发布单位: 齐溪镇
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5-02-27 09:04 来源: 齐溪镇 浏览次数: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编办发文规定部门职责填列,主要职责是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齐溪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的工作职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保证监督职能;教育和管理职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理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预算包括: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

二、2025年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910.11万元。

(二)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910.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42.28万元,下降72.85%,主要是年中项目预算调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0.11万元(上年结转4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910.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71.06万元,下降73.08%,主要是年中项目预算调整。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5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00万元、农林水支出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2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05.49万元,占88.5%;日常公用支出64.02万元,占7.0%;项目支出40.60万元,占4.5%。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0.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10.1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5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00万元、农林水支出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28万元。

(五)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0.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1478.2万元,增长/下降61.89%,主要是年中项目预算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55万元,占68.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0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29万元,占17.0%;城乡社区支出30.00万元,占3.3%;农林水支出6.00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89.28万元,占9.8%。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0.6万元,主要用于各项人大事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503.48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单位编制人员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122.46万元,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基本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4万元,主要是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3.87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1.93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58.48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30万元,主要是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6万元,主要是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1.65万元,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7.63万元,主要是用于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9.51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80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64.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接待市外各单位来访来客,以及招商引资客商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2万元,下降12.56%,主要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等指标的正常增减。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或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0.6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基本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 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齐溪镇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市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