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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2-27
发布单位: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有效性:
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5-02-27 08:48 来源: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编办发文规定部门职责填列,主要职责是:履行拟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指导全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荣军优抚医院预算。

二、2025年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7261.08万元。

(二)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7261.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74.99万元,下7.34%,主要是县烈士陵园项目建设一期已完工及人员变动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36.81万元(上年结转250.71万元),占99.6%;政府性基金收入19.9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3%;其他收入4.36万元,占0.1%
  (三)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7261.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74.99万元,下降7.34%,主要是县烈士陵园项目建设一期已完工及人员变动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06.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0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78.22万元,占20.4%;日常公用支出39.56万元,占0.5%;项目支出5743.29万元,占79.1%。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56.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236.81万元、政府性基金19.9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02.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07万元。

(五)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36.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85.56万元,下7.48%,主要是县烈士陵园项目建设一期已完工及人员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02.62万元,占96.8%;卫生健康支出197.13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37.07万元,占0.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为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1165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褒扬纪念(项)6万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的修缮维护、英烈事迹宣传等烈士褒扬工作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673.5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金、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优抚对象慰问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58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50.49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教育管理(项)90.79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55.14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1409.26万元,主要用于崇军公司职工工资支出及为下岗志愿兵、下岗残疾军人提供公益性岗位支出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10.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3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584.82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运维费用、烈士陵园项目建设和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2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补助行政单位医疗费用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172.5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费用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1.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5.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17.79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478.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39万元、津贴补贴42.59万元、奖金136.96万元伙食补助费12.24万元、绩效工资31.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5万元、住房公积金31.61万元、医疗费2.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89.01万元、生活补助3.25万元等

日常公用支出3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5.5万元、维修(护)费0.9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4.26万元、福利费5.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等

(七)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90万元,比年执行数增加19.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发改局划拨县荣军优抚医院项目前期费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9.9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19.9万元,主要用于县荣军优抚医院项目前期费用支出

(八)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未有计划因公出(境)人员及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市外来宾支出。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单位领导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突破指标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5年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县荣军优抚医院1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3万元,下降20.66%,主要是近年来单位领导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突破指标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5743.29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褒扬纪念(项):指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的修缮维护、烈士遗骸搜寻发掘鉴定、英烈事迹宣传等烈士褒扬工作支出,以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运行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抚恤金、价格临时补贴,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军转干部安置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xls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docx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xls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开化县荣军优抚医院.docx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开化县荣军优抚医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