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7587N/2025-013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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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5-02-27 08:44 来源: 县营商办 浏览次数: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营商环境建设、“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度机制的建议。

2.负责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建设、“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县本级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制度建设、事项进驻、人员管理、受理协调及日常考评等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县行政服务中心(含分中心)和乡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4.负责统筹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开化平台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及相关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各乡镇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5.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6.负责统筹推进信用开化建设。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推动并参与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信用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整合与运用。

7.负责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协调推进、跟踪督促和检查考核工作,推动抽查信息公开和结果运用。

8.负责全县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督查工作,组织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和重大专项督查,并督促整改落实发现的突出问题,总结、宣传经验做法。

9.牵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预算包括: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本级),开化县政务服务中心(所属单位),开化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所属单位)。

二、2025年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收支总预算543.62万元。

(二)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收入预算543.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1.23万元,下降32.46%,主要是2024年有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改造提升、窗口人员统一服装等项目,2025年无项目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3.62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支出预算543.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1.23万元,下降32.46%,主要是2024年有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改造提升、窗口人员统一服装等项目,2025年无项目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5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90.59万元,占90.2%;日常公用支出41.03万元,占7.5%;项目支出12.00万元,占2.2%。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3.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43.6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52万元。

(五)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3.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1.23万元,下降32.46%,主要是2024年有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改造提升、窗口人员统一服装等项目,2025年无项目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48万元,占8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2万元,占7.7%;住房保障支出40.52万元,占7.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2万元,主要用于快递专窗费用等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449.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公用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75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87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2.67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7.84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1.62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90.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4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是2024年与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是2024年与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关于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 8.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8.4%。主要用于接待外地企业和机关单位来访公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奉行节约原则,积极缩减"三公"经费,公务餐执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0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89万元,下降52.24%,主要是人员变动以及工作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2.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 号)的规定,从1998 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 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 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 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16.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的支出。

四、2025年开化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市县))_2025-02-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