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0026274480/2025-013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2-27 | |
发布单位: | 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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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编办发文规定部门职责填列,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拟定本县的环境保护政策,参与环境保护相关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
(二)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本县范围环境保护规划及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划;负责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
(三)负责落实本县减排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核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监督、核查各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按规定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污染源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收费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六)指导、协调、监督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信;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七)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管。
(八)负责环境监察与稽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企业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应急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行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负责环境保护领域县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四)开展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评价工作。
(十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预算包括: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本级预算、局属衢州市开化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所属单位、局属衢州市开化生态环境监测站所属单位和局属开化县生态事业发展中心所属单位预算。
二、2025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992.25万元。与2024年执行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1.1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增加。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992.25万元。
(二)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992.25万元。与2024年执行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1.1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92.25万元(上年结转1303.11万元),占100.0%。
(三)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3992.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31.1万元,增长20.8%,主要是上级项目资金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9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9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47.91万元,占26.2%;日常公用支出105.87万元,占2.7%;项目支出2838.47万元,占71.1%。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92.2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992.2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9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92万元。
(五)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92.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31.1万元,增长20.8%,主要是上级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62万元,占2.6%;节能环保支出3791.72万元,占95.0%;住房保障支出97.92万元,占2.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8.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4.2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保险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18.90万元,主要用于局内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8万元,主要用于3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项目。
(5)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99.71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经费和县级项目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9.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补贴支出。
(六)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3.78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047.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105.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5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XX万元,增长(下降)XX%。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62.5%。主要用于接待联系相关工作经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紧跟政策,过紧日子,减少不必要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5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衢州市开化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5.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5.7万元,下降52.61%,主要是财政下达资金减少,紧跟政策,过紧日子,人员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2.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或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838.4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