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4/2023-1217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开政办发〔2023〕53号 公开日期: 2023-09-11
发布单位: 县府办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政策文件】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开化县旅游新业态项目决策咨询制度(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3-09-11 08:52 来源: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旅游新业态项目决策咨询制度(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旅游新业态项目决策咨询制度(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浙江省旅游条例》《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开化县旅游新业态项目准入,抓好生态保护、业态规范和安全保障,防止资源浪费,引导旅游产业科学发展,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把项目“入口关”,结合我县旅游发展实际,特制定开化县旅游新业态项目决策咨询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开化县旅游新业态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和县文广旅体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文广旅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卫健局、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旅体局,具体负责旅游新业态项目决策咨询的日常工作。

(二)项目决策咨询采用AB角制,各部门分管领导为A角,职能科室负责人为B角。召开决策咨询会议时,原则上要求A角参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经分管县领导同意,可由B角参加。

二、决策咨询范围

拟在开化县范围内投资建设的旅游新业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大类。

(一)涉山类:玻璃桥、玻璃栈道、玻璃平台、竹林滑道(梯)、玻璃(水)滑道、石质旱滑道、悬崖(高空)秋千、丛林飞越、滑雪、攀岩、滑索、山地探险等;   

(二)涉空类:观光飞机、滑翔伞、三角翼、热气球、系留气球、蹦极等;

(三)涉水类:潜水、游船、水上摩托、水上飞行器、水上滑板、漂流等;

(四)涉农类:露营(房车)基地、观光车、有轨火车、户外拓展、动(植)物园、等级民宿、农家乐等;

(五)其他类:滑草(彩虹滑道)、骑马、射击(箭)、客运索道、沙滩摩托等。

三、决策咨询程序

(一)决策咨询审查内容

1.项目基本信息:包括总投资(含固定资产投资)、总用地面积(含建设用地面积)、建设内容、安全评估等。

2.项目建设主体情况:包括法人代表、注册资本、成功投资运营的旅游项目案例等。

3.项目选址基本情况:包括路、水、电、气、污水处理等,

如土地性质是否符合规划;项目区域是否涉及文保单位、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环境敏感区;项目选址是否符合我县旅游业总体规划。

4.项目文本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介绍、规划图件等。

5.项目运行安全方案:明确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及人员、救援物资准备等情况。

6.效益评估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成运营后,预计旅游人次、综合收入、税收、就业人数等。

(二)部门职责

1.县文广旅体局: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文旅体产业发展规划,并对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提出总体意见。

2.县发改局:审查项目可行性、必要性以及产业准入政策等。

3.县财政局:协助审核政策性补贴的可行性。

4.县资源规划局:审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划,对项目投资强度、技术指标提出合理化建议。

5.县水利局: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涉水行业管理要求。

6.县住建局:审查项目的工程建设并进行备案,跟踪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项目建设中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工作。

7.县交通运输局:审查项目是否符合交通行业管理要求。

8.县农业农村局: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涉农行业管理要求。

9.县林业局: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涉林行业管理要求。

10.市生态环境分局:审查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11.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审查项目业主投资实力、资信以及同类项目的运营能力等。

12.县公安局:审查项目运营方案的安全保卫工作。

13.县应急管理局:审查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制定安全规程和标准、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

14.县市场监管局:审查项目中各类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

15.县综合执法局:审查项目在城镇范围内运营的合规性。

16.县卫健局: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卫生健康管理要求。

17.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公园发展和管控要求。

18.县气象局:审查项目涉及无人驾驶气球和系留气球(不含载人气球)等业态可行性。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审查其他相关内容。

(三)决策咨询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建设主体向属地乡镇提交《开化县旅游新业态项目决策咨询申请表》,属地乡镇对项目进行初审并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将项目可研文本一并报县文广旅体局。

2.文件审核:县文广旅体局根据项目文本编制要求,对项目文本做进一步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资料不符、不全等情况,要求投资方在现场初评前完成补充。

3.现场初评:审查通过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现场踏勘,反馈意见经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成员单位原则同意后方可视为通过初评,并提交新业态决策咨询会审议。

4.现场复评:初评通过但存有异议或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再次现场踏勘的项目,需进行现场复评。项目复评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县文广旅体局、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县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进行,并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参加部门,复评通过后,方可上新业态决策咨询会审议。

5.项目决策:领导小组根据决策咨询项目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决策咨询会议。原则上,通过初评或复评的项目,一个月内必须召开决策咨询会。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县领导召集成员单位参加(视具体项目确定)。

决策咨询会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形成决策咨询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决策咨询会议纪要,经决策咨询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抄告招引部门(或属地乡镇)和项目业主。决策咨询会议纪要自决策之日起,有效期限1年,超过期限未落地的项目需重新决策咨询。

项目竣工运营后,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等政策文件,加强对项目进行安全监管和工作指导。

附件:1.开化县旅游新业态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

2.开化县旅游新业态项目决策咨询申请表

3.开化县旅游新业态项目初评意见表

4.开化县旅游新业态项目决策咨询会议纪要

附件1

开化县旅游新业态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

组  长:林刘赞(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组长:余  波(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曹  蓉(县文广旅体局局长)

成  员:徐  健(县文广旅体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郑  杰(县文广旅体局规划建设科科长)

葛  涵(县发改局党委委员、成本调查监审中心主任)

吴万鸿(县发改局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余晓华(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范先军(县财政局行政事业科科长)

刘佳旗(县资源规划局党委委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心主任)

邵淑华(县资源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心副主任)

汪良义(县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兰兰(县水利局水利管理科负责人)

艾  伟(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张  晨(县住建局市政园林所所长)

许  波(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  挺(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洪富(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汪奎廷(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郑建红(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余拥军(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张双富(市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国保(市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服务科科长)

卢宏亮(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汪凯凌(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招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汪洪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毛爱国(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程以斌(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余  点(县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毛卫中(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

诸葛真(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余红敏(县综合执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余晓峰(县综合执法局综合事务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严传富(县卫健局党委委员、疾控中心主任)

万红雨(县卫健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何斌敏(国家公园管理局社区发展与建设处副处长)

江  晓(国家公园管理局社区发展与建设处工作人员)

吴  丹(县气象局党组成员、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主任)

程  创(县气象局减灾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旅体局,曹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决策咨询的日常工作。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附件2

开化县旅游新业态项目决策咨询申请表

投资主体


法人代表或联系人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


主要经营及建设内容


初步选址用地规模(亩)

详细说明:用地规模包括用地情况,建设用地以及林地情况,提供项目用地范围图

落户地意见


内容

企业自报

计划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项目达产后经营内容(万元)


项目达产后年税费贡献(万元)


注册资本金(万元)


附件3

开化县旅游新业态项目初评意见表

填报单位:

项目名称


科室意见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意见


单位盖章


附件4

开化县旅游新业态项目决策咨询会议纪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或联系人


投资主体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投资额  (万元)


初步选址


用地规模(亩)


投资强度

(万元/亩)


融资需要(万元)


项目达产后年经营收入

(万元)


项目达产后年税收贡献 (万元)


开工时间


投产时间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业主承诺内容(建设期限)


规划、用地情况


县决策咨询会议意见:(会议须明确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规划、环保要求,安全规范;业主是否具备投资实力和具备投资经验;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时序是否合理;供地时间要求及供排水、供电、交通等项目建设配套情况能否保障等)

县旅游新业态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县决策咨询领导小组组长意见: 

年   月   日                               

参加会议的部门和人员(附会议签到单):

会议时间和地点:

本意见有效期限:一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此会议纪要不作为项目审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