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20210908002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2-06-28 15:06 来源: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整改任务:“开化县江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开化县金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场内碱性水影响周边水质,一般固废随意堆放。”信访交办件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目标、措施:

(一)紧盯问题整改。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责令开化县江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建成一般固废贮存场所,所产生的一般固废按要求贮存,厂区外用于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按要求尽快妥善处置;责令开化县金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将露天堆放的砂石泥浆按要求贮存,并责令该公司完成应急预案修订,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完成应急池的改造扩容工作,确保满足应急处置要求;

(二)加强日常监管。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建立台账资料,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工作;池淮镇、村头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紧盯问题整改落实;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坚决杜绝污染水体、固废随意堆放等问题发生。

(三)落实长效机制。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督促指导开化县江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和开化县金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加快提升整治进度,严格管控废水等产污、排污环节的污染防治和一般固废的规范贮存、处理;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常态化监管废水排放指标和一般固废管理要求。同时,继续会同县散装水泥办和属地政府对全县预拌混凝土行业开展清洁生产专项检查。

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化县江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已建设一般固废贮存场所,所产生的一般固废按要求贮存,厂区外用于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和厂区内露天堆放的废弃抗渗剂包装袋已清理;

(二)开化县金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将露天堆放的砂石泥浆按要求贮存至固废仓库,于2021年9月完成应急预案的修订,于2021年10月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完成应急池的改造扩容工作。

公示期为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馈。

电话:0570-6013286

传真:0570-6014573

邮箱:1504945301@qq.com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开化县整改协调小组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