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件(信访件编号D20210915001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2-06-28 15:06 来源: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整改任务:“邓勇非法开采华埠镇龙太村和友谊村之间河里的砂石,废石倾倒在江都坞、种田坞(当地土名),破坏生态环境。”信访交办件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目标、措施:

(一)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强化涉河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针对水利监管项目,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开工时与施工及监理单位签订《施工场地内砂石资源、滩地滩林保护责任书》,强化各参建方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明确要求加强砂石资源管理,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禁在施工区域非法采砂。如若发现非法采砂行为,将按照程序严格查处。

(二)加强日常监管。华埠镇政府强化属地管理职责,要求加强对河道的日常监管及管护;同时强化水利监管职能,加大对河道的巡查检查力度,积极主动开展日常巡查及河湖“四乱”等专项巡检行动,特别是加强对涉水工程施工的巡查监管,发现非法采砂问题及时处置或上报,严防采砂事件的发生。

(三)落实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开化县河湖巡查专项行动方案》,在河长制基础上,通过乡镇一周一报的工作方式,进行常态化巡查;县水利局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打击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保障河湖水域健康和生态和谐。  

整改完成情况:对河道进行日常监管及管护,通过乡镇一周一报的工作方式,进行常态化巡查,与相关水利工程签订《施工场地内砂石资源、滩地滩林保护责任书》,加强砂石资源管理,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禁在施工区域非法采砂。经县水利局、河湖中心、华埠镇人民政府现场核查,未发现华埠镇龙太村和友谊村之间河道有非法采砂行为,江都坞、种田坞(实为宗田坞)未发现有废石倾倒现场。

公示期为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馈。

电话:0570-6190916 

传真:0570-6190920 

邮箱:450023762@qq.com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开化县整改协调小组

2022 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