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4780465705J/2022-897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2-24 | |
发布单位: | 县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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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情况
四、 2022年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关于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关于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编办发文规定部门职责填列,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县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规章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应急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并推动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牵头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督促、检查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我县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按照分级分类、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并指导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组织执行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机构的指示、命令。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对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4)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5)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浙江开化工业园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本辖区内的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
2.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作出动用中央、省、市调拨的救灾物资和县级救灾物资的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级、市级调拨救灾物资、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负责组织调出。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浙江开化工业园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属地监管要求,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承担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汇编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开化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
三、人员情况
1.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7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编制11人。
2.在职人员3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在职人员13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员11人。
3.退休人员:2人,其中:行政离休人员1人、事业离休人员1人。
4. 劳务派遣人员33人(其中驾驶员5人)、临时工2人。
四、2022年主要工作
根据部门主要职责,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1.安全生产方面: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以上,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亿元 GDP死亡率同比下降24%以上。
2.自然灾害方面: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GDP 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完成28处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任务,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100%有保障。另外,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8‰,年度森林火灾发生率不超过20次/10万公顷。
3.应急能力方面:区域风险隐患图表制作率、各类应急预案修订率、专家队伍建设率、救灾保障体系建成率、信息报送和预警制度执行率、军地协调联动制度建成率均达到100%;完成省市下达的社会救援力量培育任务;综合预警力争县级提前6小时、乡镇提前3小时发布;防汛防台响应期间防汛责任人100%进岗履职;危险区域人员100%撤离、危旧房屋和户外施工人员100%转移。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保持100%。
(二)开展具体项目工作
1.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2.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3.安全生产监管装备建设工作
4.安全生产督察考核工作
5.安委办日常工作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7.应急救援工作
8.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工作
9.应急救援信息化工作
10.应急管理
11.防震减灾
12.森林消防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1.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基础资料表
2.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3.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4.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5.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8.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9.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10.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人员支出预算表
11.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人员支出预算表
12.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13.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14.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表
16.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表
18.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8.26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8.77万元,增长7.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918.2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26.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6万元。
二、关于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6.86 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增加147.3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24.84万元,占89.98%;住房保障支出113.26万元,占5.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6万元,占4.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51.6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4.7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以及养老基数提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25.8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2.3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以及职业年金基数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1.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离退休人员社保费用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102.4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1.3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以及公积金基数的提高。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10.8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以及购房补贴基数的提高。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1140.4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了290.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局大楼租金的增加。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584.4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了162.3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应急支出。
三、 关于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9.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2.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下降0.19万元,下降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无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督查考核及安委办综合协调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五、关于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如果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则要说明)
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包括财政收入及其他收入)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化县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918.26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相比,收、支各增加71.65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关于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191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6.86万元,占99.93%;其他收入1.4万元,占0.07%。
八、关于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化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1918.26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26.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61.2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2.6万元,项目支出584.4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监察装备、安全生产考核、安委办日常活动、健全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安全生产信息化、危化救援专家组运行、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基础管理、森林消防等。
2.立项依据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35号)、中共开化县委 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县委〔2018〕27号)、中共开化县委 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化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2019〕2号)。
3.实施主体
开化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
根据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计划实施。
5.实施周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预算明细(小计584.42万元):①安全生产专项153万元 ②危化品监管应急装备配备项目45万元 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应急管理部分)131.42万元 ④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专项79万元⑤防汛抗旱减灾救灾专项资金17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等“三项”指标持续下降,积极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坚持在发展中保安全,在安全中促发展,在发生事故时及时救援。
(二)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局本级及其所属单位)
2022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40.4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90.77万元,增长34.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局大楼租金的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5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2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4台(套)。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 年开化县应急管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4.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费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费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十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