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4/2022-894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开政办〔2021〕70号 公开日期: 2022-02-16
发布单位: 县府办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化县2021-2022年松材线虫病
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2-16 17:04 来源: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2021-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2021-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1-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进一步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和《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开化县林业用地面积286.9万亩,森林蓄积1273万立方米。其中,松林面积31.39万亩、蓄积170万立方米,占全县森林面积的10.9%,占全县森林蓄积的 13.4%。自2018年发现松材线虫病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采取以疫木清理为核心的综合防治措施,累计完成松林除治62574亩,清理枯死松木29200余吨;完成松树免疫针剂注射3.7万株、注射药剂10.6万支。据2021年秋季疫情普查结果,全县新发现枯死松木8851株,发生松林小班面积1.56万亩,全县均有分布,其中芹阳办、苏庄镇和县林场分布量较大。

二、防控目标与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枯死松树清理为核心,以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以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除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健全松材线虫病防控管理体系,加强防控能力建设,强化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有效控制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为钱江源国家公园和共同富裕先行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防控目标。

强化疫情监测,准确掌握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和发展态势;彻底清理枯死松树,及时清理感染疫源,有效控制和压缩疫情;提高松林免疫,对退化松林进行改造修复,并采用树干注药等辅助措施,保护健康松树;加强检疫执法和实施检疫封锁,有效管控疫木,确保辖区范围内不再出现新疫点。通过上述综合防控措施,努力实现“疫情不扩散,除治见成效”的防控目标。

(三)防控任务。

全面准确监测辖区范围内的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情况,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监测准确率≥95%。全面完成秋季普查确认的1.56万亩松林范围内8851株枯死松树的清理任务,并及时清理10月至次年3月集中清理期内新发现的枯死松树,除治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对2022年4-9月非集中清理期内出现的零星枯死松树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对公路沿线、景区等重点生态部位,以及古松树开展树干注药防治松材线虫病,注药数量不低于5万支。严格检疫执法,有效管控疫木,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疫木流失等违法事件。充分利用数字森防APP,完成疫情普查、疫木除治、疫木运输“落地上图”,通过全方位监管、精细化管理,严抓防控质量。

三、疫情防治

(一)疫区划分。

根据当前我县松林资源分布情况、病死松木的分布状况、扩散趋势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全县疫区划分为重点预防区、轻型疫区和重点疫区,分别实行严格管控,精准管理。

1.重点预防区(5个)

即钱江源国家公园周边以及疫情较轻的乡镇,范围包括:何田乡、马金镇、齐溪镇、长虹乡、大溪边乡。

防控目标:加强监测,一旦发现枯死松木立即清理下山,并对伐根、清理下山的树干和枝条及时进行除害处理;同时对重要区域进行药物预防,严格排查非法收购、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等行为,消除疫点。

2.轻型疫区(5个)

即松树枯死木数量较少的乡镇,范围包括:桐村镇、音坑乡、中村乡、林山乡、村头镇。

防控目标:按出现一株清理一株的要求对枯死松木进行常态化清理,对重要区域进行药剂预防,同时加强监测预报,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3.重点疫区(6个)

即受害面积较大或枯死木数量较大、需严防死守或延缓扩散的乡镇,范围包括:芹阳办、华埠镇、杨林镇、池淮镇、苏庄镇和县林场。

目标:采取常年清理与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清理枯死松树,严抓除治质量,并通过药剂预防、林相改造等措施进行综合除治,逐步压缩疫点、减少发生面积。

(二)防治措施。

以各乡镇(含芹阳办,下同)、县林场为责任主体,疫木清理为核心,辅助打孔注药,严格疫木源头管理,实施疫木定点处理或就地烧毁措施,严格监管,及时处置,强化检疫封锁,严防疫木流失和疫情扩散,确保防治取得实效。

1.加强疫情监测。我县松材线虫病发生时间相对较短,疫情发生面积较小、枯死松树数量不大,整体上处于可防可控的状态。必须强化疫情监测,准确掌握全县范围内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和发展态势。各乡镇要认真落实“林长制”职责,建立健全疫情监测队伍,实行疫情网格化管理,发挥护林员“吹哨人”的作用,按时完成疫情调查工作,及时通过“数字森防APP”上传疫情发生小班信息,乡镇端及时上报疫情普查结果,为科学决策防治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要加强疫情日常监测,发现枯死松树,及时采样,并立即送县森防站进行检验分析或送有关定点检测单位检测,迅速排除或确定疫情,实行疫情按月逐级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及时处置。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检疫监管,建立和完善检疫备案制度,严禁调入调出松科植物及其制品。

2.全面清理疫木。实施以疫木清理为核心的综合防治措施,坚持冬春季疫情集中除治和常年清理相结合,及时、全面、彻底清除疫木,做到“全域防、全面防、全年防”。坚持枯死松树清理凭证采伐。各乡镇、县林场要根据任务量组建若干砍伐清理专业队,并与专业队签订合同,明确清理时间、质量要求等。清理费用达到招投标条件的按照要求开展招投标。开展清理工作前要对专业队进行培训,明确清理质量要求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专业队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零星分布的少量枯死松树,可由相关村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严禁个人擅自上山清理,防止疫木流失。

(1)清理时间。至2022年3月底前,各乡镇、县林场全面完成秋季普查发现疫木及清理期间新发现疫木的清理,确保清理率达到100%;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各乡镇、县林场及时发现域内死亡松树,并及时安排清理。

(2)技术要求。对疫情发生小班松树枯死木一律采取择伐方式清理(即除经县植防指批准外,只清理病疫木,不伐健康木),要求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并剥皮,采伐前需通过“数字森防APP”创建疫木位置,并上传疫木清理前后照片。采伐松木的所有主干和直径大于1厘米的枝桠必须全部运送下山,并运至定点厂进行除害处理,运输人员要通过“数字森防APP”上传运输照片和车辆信息。条件限制难以运输的,需寻找合理场地进行烧毁。

(3)质量管理。由各乡镇、县林场组织质量监理队伍(包括乡镇分管领导、林业干部、村干部),对除治小班分片包干,负责对包干小班内采伐作业队的除治任务和除治质量进行监督,若不符合技术规定的,责令返工、整改。每个除治小班都要安排护林员跟踪检查清理质量,监管清理下山暂未处理的疫木。

3.开展媒介昆虫防治。树干注药不仅对松墨天牛等媒介昆虫具有很好的毒杀作用,而且能够有效地抑制松材线虫的种群增长。计划对全县公路沿线、景区等重点生态部位,以及古松树开展树干注药防治松材线虫病,注药数量不低于5万支。另外,计划采取以清理枯死木为主体的阔叶林改造措施,消除媒介昆虫主要繁殖场,促进森林健康等综合防控手段提高林分抗病虫能力。

4.严格疫木监管

(1)切实加强疫木源头监督和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停止松木商业性采伐,落实山场检疫封锁和除治过程疫木监管制度,落实兼职网格员(护林员)的监管责任。清理下山的枯死木就近运到定点企业进行安全处理,严防疫木外流。落实村镇农户房前屋后等场所的监管。

(2)严格执行疫木定点除害安全利用制度。以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加强对疫木的监管,加强清理质量监督,实行专业队统一清理,乡村落实本村内的清理数量的核对跟踪,对枯死松树统一集中到定点企业称重计量后进行安全处理,称重计量票据留作结算凭证。少量主干经验收核定数量并落实安全监管的情况下可就近烧毁,由当地乡村落实监管措施。乡镇与村护林员要做好疫木数量登记工作,拍好现场照片或视频留存,作为申报享受补助政策的依据。非定点加工厂(未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一律不得收购松疫木进行加工利用。

(3)进一步规范涉木加工企业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涉松企业的监管,排查隐患,定期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严禁木材加工企业和个人非法经营、加工疫木,严厉打击违法收购、加工、存放和使用疫木行为,严防疫木外流。各乡镇要加强辖区内涉松企业疫木排查和监管,配合做好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执法工作。

(三)档案管理。

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中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管理。主要包括:

(1)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除治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

(3)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工作台账;

(4)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

(5)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现场照片、影像等资料;

(6)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四、除治质量验收

各乡镇、县林场要做好政策处理和质量检查工作,县林业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督查和技术指导,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清理工作完成后,各乡镇、县林场要组织人员开展预验收。

验收评估主要是对山场是否留有病死松木、伐根是否过高、枝桠清理是否干净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清理补课。验收完成后,各乡镇、县林场将验收情况书面报告县林业局。县级抽查验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按验收规程进行清理质量的验收评估。县级抽查核查要覆盖全部疫情发生乡镇,小班比例不少于30%。抽查合格的予以验收通过;抽查不合格的扣除小班20%的补助,并责令返工,再次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县重大林业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县重大林业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全县松材线虫病发生和发展趋势,研究部署预防和除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开政发〔2019〕14号)规定的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相关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多种场合宣传,要在乡镇的乡村两级干部会议上,部署防治工作;在村党员代表学习会上,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防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并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松材线虫病防控中来。坚持多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村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多种媒体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治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配合专业除治队伍做好疫木除治、清理、焚烧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坚持多形式宣传,通过“科技下乡”、专家讲座等活动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治的重要性,普及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林业植物疫情防控意识,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关注和支持,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责任追究。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场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责任书,并根据考核办法,实施考核。在病死松木清理期内实行通报制度,对组织领导不力、疫情处置不力、疫木监管不严、不按规定报告疫情,造成连续3年疫情面积扩散的或在疫木处理中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保障专项经费。2021-2022年度需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经费1102万元(含2021年未支付的244万元,实际本年度防治经费预算858万元),用于病死松木清理、疫情监测、药剂防治、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宣传发动、考核奖惩、检疫执法管理、疫情防治设备建设等。县财政要将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县林业局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全县枯死松木清理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成功拔除疫点的乡镇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