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20210922002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2-11-15 10:15 来源: 开化县 浏览次数:

整改任务:“苏庄镇苏庄村的污水处理终端设置在村沿溪河边的农保田里,也在几家农户的家门口,严重影响农户日常生活,希望能重新选址建设。”信访交办件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目标、措施:

苏庄镇政府将进一步做好与附近农户的沟通交流,争取支持;同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严格按照规范设计要求,落实好污水处理终端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终端建成后的绿化美化以及后续运维体系建设等工作,防止发生臭气扰民等影响周边农户日常生活的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

(一)苏庄镇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障工程质量,该终端目前已按设计规范建成;

(二)采购草坪和美人蕉,对苏庄村生活污水终端周边进行绿化;

(三)委托浙江泽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水终端厂界四周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指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限值要求。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馈。

电话:0570-6521739 

邮箱:17345551@qq.com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开化县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