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四)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1-09-18 11:29 来源: 开化县 浏览次数:

开化县未建立应急备用水源,影响区域饮用水安全”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完成第二水源茅岗水库引水工程。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第二水源茅岗水库引水工程。该项目已被列入2017年县政府“四大工程”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引水最大规模为12.6万吨/天,建筑物由输水管道、输水隧洞组成。输水线路全长22.545千米,输水线路按“管路+隧洞+管路+隧洞+管路”五段布置,项目总投资约16664.5万元,建设期3年。

整改完成情况:1.领导重视、统筹推进。县政府专题召开茅岗水库引水工程推进会,进一步压实责任、破解难题、形成合力。各部门各司其职,确保引水工程于8月20日完成建设8月27日完成试运行,经试运行于9月13日竣工报验2.做好监督、筑牢质量生命线。着重巡视施工现场,查看施工质量,加强对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好工程质量验收。

公示期内为2021年9月18日至2021924。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馈。

电话:0570-6529698   0570-6529697

传真:0570-6013565   0570-6018840

邮箱:385211950@qq.com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开化县整改协调小组

202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