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002 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1-04-16 09:55 来源: 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浏览次数:

汪天发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国家公园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建议》(第 002 号)已由县政府转交我单位办理。接到建议后,我单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按照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修编的技术要求和钱江源国家公园实际情况,经过深入调研,多次征求相关部门、乡镇及行政村的意见,在充分考虑自然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和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的基础上, 新修编的《钱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0~2025 年)》已经将齐溪镇西坑口自然村、左溪村和上村村(不包含大鲍山自然村和枫岭头自然村)村庄住宅所在区域范围划出钱江源国家公园范围。

       新修编的《钱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0~2025 年)》已经于 2020 年 6 月份上报省林业局,近期将组织专家论证, 下一步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发布实施。新修编的《钱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0~2025 年)》发布实施后, 钱江源国家公园范围外的建设用地管控职责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钱江源国家公园范围内规划功能分区管控问题的关心,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多贡献。

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