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4/2016-552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开政办发〔2016〕123号 公开日期: 2016-09-25
发布单位: 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登记号: HKHD01-2016-00017
关于印发开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9-25 19:44 来源: 开化县 浏览次数:

HKHD01-2016-00017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开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根据中央和省、市相关法律、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开化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深化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浙农经发〔2015〕4号)、《关于深化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衢农专〔2015〕40号)等文件精神,利用3年时间完成全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时间上,2016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中村乡试点;2016年底前完成全县50%农村土地测绘;2017年基本完成任务,2018年进行扫尾工作;目标上,解决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建立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高效便捷互联互通的登记管理体系,实现权属合法、确权精确、登记完整、权证适用、信息管理的目标;任务上,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建立登记簿、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推进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档案管理。 

  二、工作原则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专业性强,必须把握好政策原则,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六条原则: 

  (一)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而不是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对个别村部分群众要求调地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慎重把握、妥善处理。引导、鼓励农户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并据此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依法依规有序操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农业农村部制发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依照法定内容和规范程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对确权登记颁证中的争议,依法依政策、运用调解仲裁等途径妥善解决。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和资料要依法进行保密管理并加强对土地承包权利人的个人信息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三)以确权确地为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不确地的范围,坚持农地农用。凡土地已承包到户、四至明确清晰的,都要确权确地。对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土地整理等原因导致原有承包地块四至难以明确的,可在所涉整片土地测量定位基础上,采取虚拟还原、排序排位等农民认可的方法确权确地。对土地股份合作形式流转、整村整组流转等特殊情况,可确权不确地。确权不确地必须充分体现农民意愿,由发包方提出,经乡镇(含芹阳办事处,下同)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抄送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推动确权不确地。 

  (四)以农民为主体。引导农民广发参与、积极配合,变“要我确权”为“我要确权”。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作用。注意组织熟悉土地承包历史与现状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妇女代表参与,做好情况调查、地界指正、调解纷争等工作。村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要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充分讨论、社员代表大会协商通过。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表格材料要经农户签字认可,对外出不在家的农户,要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及时通知到人。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精神的前提下,由农民通过民主协商方式妥善处理。 

  (五)进度服从质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要管长远,不能怕麻烦、图省事,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把握关键环节,守好质量关口。少数地方人均耕地少于0.2亩且地块未落实到户、已在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村,经村组申请、乡镇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暂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不能赶进度、走过场,不搞齐步走,不强求百分之百。 

  (六)地方分级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负责,强化属地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县、乡两级主要承担组织实施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全面落实。 

  三、基本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6年9月30日前) 

  1.建立组织。建立县、乡、村三级工作机构。县里于2016年5月成立了开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7月13日完成了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中标单位是浙江华东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各乡镇和村两级要分别建立相应工作组织机构,强化工作领导。 

  2.制定方案。各乡镇、村根据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制订相应的方案和计划,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方案应由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乡镇审核同意后由乡镇统一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部署。各乡镇及时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利用各种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动员,做到家喻户晓,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变“要我确权”为“我要确权”。 

  4.资料收集。各乡镇以村、组为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现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户家庭户籍等档案资料。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行政界线、1:2000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基础测绘成果、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地力等级划分成果、国有用地红线、林权界线、土地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等资料的收集整理。 

  (二)调查测量阶段(2017年8月30日前) 

  5.权属调查。由乡镇、村工作小组和作业单位根据所收集资料,共同配合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完成农户承包地登记信息入户摸底调查工作。 

  6.现场指界。由乡镇、村工作小组和作业单位人员共同配合,与承包农户(委托人)进行现场指界确认。 

  7.地块测量。根据调查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调查表,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采用“图解+实测”,测量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形成承包地调查工作草图和制作承包地块宗地图。 

  2016年9月至12月完成中村乡、华埠镇、芹阳办事处、林山乡、音坑乡、马金镇、何田乡、齐溪镇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权证发放前阶段工作,其他乡镇取得正射影像图资料后马上开展,具备条件的完成权证发放前阶段工作。 

  (三)公示确认阶段(2017年9月30日前) 

  8.公示确认。以村和农户为单位制作地块分布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交由村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发包方和承包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列入2016年计划的中村乡、华埠镇、芹阳办事处、林山乡、音坑乡、马金镇、何田乡、齐溪镇要在2016年12月20日前完成,其他乡镇在2017年6月底完成。 

  (四)建档入库阶段(2017年10月30日前) 

  9.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查实核准公示后的农户家庭土地承包信息,完善土地承包合同。 

  10.建立登记簿。以村为单位,按照“一户一簿”原则,对确权资料进行登记造册,由乡镇初审后报县农业局审核备案,并制作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中村乡、华埠镇、芹阳办事处、林山乡、音坑乡、马金镇、何田乡、齐溪镇在2016年12月20日前完成,其他乡镇在2017年6月底完成。 

  11.颁(换)发权证。依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按规定程序,由县人民政府向农户颁(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颁发的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各乡镇负责及时收回,统一上交县农业局注销。 

  12.建立信息系统。按照全省统一系统管理要求,建立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实现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 

  13.成果归档。建立全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档案,县、乡镇、村按规定做好归档保存工作,确权颁证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和业务数据,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的要求,及时规范整理后,备份到县档案馆。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1月30日前) 

  14.总结验收。各乡镇及时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开展情况进行自查验收。自查验收通过后接受上级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工作情况复杂,工作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实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乡镇、村也要建立相应领导协调机制,统筹抓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加大宣传培训。县级组织业务培训后,各乡镇要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营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工作环境。通过编印致农民朋友一封信、资料宣传册等方式,解读政策,澄清疑惑,创新宣传方法,把握宣传口径,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县农业局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强化工作指导和答疑释惑,做好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并会同县国土局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县财政局要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落实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县国土局负责提供最新土地变更调查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等相关成果,做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协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与不动产登记有效衔接;县规划局负责指导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提供符合要求的遥感影像成果;县法制办负责审查政府拟发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及研究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县档案局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公安、司法、信访、组织、宣传、人力社保、法院、妇联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四)讲究工作方法。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和有效方法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出现的新问题。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对于苗头性、倾向性和具有共性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广泛论证,提出政策建议和处理意见;对于局部性问题,可按照“一村一策”或“一事一议”办法,通过差异化措施予以解决。 

  (五)强化督查考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创业承诺项目,由县农业局会同县督考办不定期组织进展情况督查并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同时,严肃财务管理制度,禁止违法违纪随意支出工作经费。对工作突出、业绩显著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